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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代言长虹手机广告涉嫌违法已停播

2008/11/10/13:24 来源:北京晚报

    北京市消协指出长虹U形钻石手机电视购物广告涉嫌违法后(本报11月7日报道),长虹子公司——国虹通讯于前天发布公告表示,目前已经将该广告撤销,正在进行整改。

林志玲代言的长虹U形钻石手机广告

林志玲代言的长虹U形钻石手机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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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6日,北京市消协公布了一批涉嫌违法的电视购物广告,长虹U形钻石手机电视购物广告位列其中。对此,国虹通信新闻发言人刘文权表示,收到电视广告涉嫌违法的消息后,公司已经采取措施,停播该广告,目前新版广告正在制作中。

    市消协表示,将继续跟踪和统计存在问题的这些电视购物广告。(牛颖惠)

    北京消协发布电视购物广告忽悠"九宗罪"

    自我感觉超好的电视购物广告,如今在消费者面前信任度已跌至“冰点”。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今天上午公布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80%的消费者认为目前电视购物广告存在虚假和不实之处;69%的消费者认为现阶段通过电视购物方式消费并不安全;99%的消费者没有在电视购物广告中看到完整的经销企业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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