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沙晚报6月6日报道,去年以来数字化电视在长沙逐步推广,长沙市民邓先生以强制消费为由,将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对方恢复提供有线模拟电视信号。此案天心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将于6月16日开庭审理。(长沙晚报2008年6月6日)
有线电视数字化推广,从字面上来讲,绝对应该是一种进步,应该是时代进步和科技进步的表现。任何一种先进生产方式和科技革命,并应用到实践领域,最起码的应该具备三个基本前提条件:一是科技的进步;二是使用方式的优化;三是能够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是,从笔者的亲身体验看,目前长沙的有线电视数字化推广,还根本体现不到一丝丝的优点。
第一,从科技的进步看,有线电视数字化推广过程中,数字机顶盒与占目前大众所使用的电视机,技术上配置不合理。目前的数字机顶盒似以为应用商专门开发设计为主,用户用起来不方便。
第二,从使用方式的优化上看,长沙的有线电视数字化推广过程中,数字机顶盒与原来的电视机,使用上要复杂得多,年轻人用起来都不方便,老年人就更难正确使用。
第三,从是否能够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看,笔者调查了一个小区,三分之二的用户反映,还没有比原来的模拟信息使用好。
第四,明显增加了家庭支出。长沙的有线电视数字化推广,实际上是利益的再分配过程。一方面,有线电视营运商通过有线电视数字化推广,大大的增加了收入;另一方面,是广大群众的家庭支出明显增加,体现在月使用费的增加和增加端口的费用增加。
第五,有线电视数字化推广不应搞一刀切。应该给用户提供多种方式的自由选择权。有线电视营运商更不能以推广之名,不提供模拟信息,而实施强制消费。
在长沙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就收到《关于数字电视推广中的问题和建议》、《关于暂缓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的建议》等四件提案。
笔者并不反对有线电视数字化推广,但有二点必须引进有关部门和营运商的特别注意:其一,研究方便用户操作使用的数字机顶盒,目前的数字机顶盒太复杂;其二,延长模拟信号使用期至模拟信号电视机自然淘汰(2015年)为止,实行数字信号与模拟信号相结合,为用户提供自由选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