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来,类似视频机构的版权诉讼必将更为频繁。
此前,电视内容主要盈利方式是通过电视台免费播放从而利用广告获利,其网络维权并不如音乐和电影一样积极和有效。但在互联网上观看电视内容的群体,与下载音乐和电影的一样庞大。也是视频网站流量的来源之一。
但一些热门的电视内容,如电视剧和综艺节目等,开始选择独家授权给一家专门的网络公司进行正版内容下载和收看的运作,而版权维护的责任就落在了这些公司的肩上,他们更为熟悉互联网,可以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进行合作甚至诉讼。
而遭遇诉讼打击的视频网站,还将面临坐实广电总局“黑名单”的危险,从而使其延迟获得互联网视频内容服务的牌照。这对盈利艰难的视频网站无疑将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