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IPTV产业,在经历了04年的萌芽,05年的博弈,06年的曲折,07年的破冰后,已经到了一个产业的十字路口。2008年,将是IPTV发展的拐点之年。随着通信行业的重构、广电数字电视行业的推进以及互联网内容的电视化趋势,这些都将对IPTV产业的发展形成了压力和多元化竞争。如果2008,在奥运这一难得的契机下,IPTV再不能在政策、市场、规模上取得突破性的进展,那么未来的发展将岌岌可危。中国IPTV产业何去何从,向上向下,2008年将是决定性的关键一年。
一、政策走向趋于开放
IPTV在中国很大程度上属于政策导向性行业,而内容(广电)和通道(电信)的双权分立,使得掌握政策的广电部门占据的影响作用格外强大。
而电信运营商作为运营IPTV这一电视新媒体的业务主体,从一开始,就在政策支持上处于弱势。IPTV与广电数字电视的用户重叠引发的市场利益之争,也使得地方广电依托自身对内容的监管优势,辅以国家广电总局《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9号)和1999年82号文件《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的意见》规定,控制和打压着IPTV的发展积极性。从而也成为直接影响PTV业务发展好坏的风向标。
但随着产业的不断前行和中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三网融合的进一步影响下。产业政策也正在由封闭走向开放。
2007年岁末广电总局和信产部联合签发《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56号文”)的发布,改变了以往广电总局一家把持的现状,这对将转型为综合信息服务商的电信运营商来说一大进步。
2008年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出台,其中关于三网融合的政策,为三网融合产业(包括IPTV)后续的竞合提供了一个好的依据。也为电信IPTV在三网融合的背景下进行多种尝试提供了一定的想像空间。使得原本渐趋低迷的IPTV市场又再度激发信心,成为08年IPTV产业发展的开年利好。
2008年1月27日,广电局长王太华在全国广播影视局长会议上提出“2008年要大力发展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媒体,积极稳妥发展IP电视。”其中积极稳妥发展IP电视这几个字颇有意味,内涵外延想像空间很大。这对于IPTV的未来市场合作将是一个很大的促进。
56号令和1号文的出现改变了以往39号令和82号文中规定两部门老死不相往来的现状。成为产业发展的一个突破点。但政策本身的出发角度,更多是为广电由数字电视进化到互动电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支持,而互动电视也将是IPTV未来的最大市场竞争者。其后发潜力巨大,IPTV稍有不慎,市场优势便会全功尽弃。
因此,电信运营商站在产业化发展角度思考,不能仅期待利好政策的出台,更需要的是通过市场的明确增长,来推动政策的进一步深化。没有市场就没有发言权。因此如何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中,结合实际,寻找出一条符合IPTV发展的运营模式,寻求产业整体利益和地方局部利益的平衡点,将是IPTV今后发展的重点。
二、市场发展星火燎原
中国IPTV产业的市场,经历了多年的培育后,正呈星火燎原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