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是欧盟的惯例?
依据欧盟章程,欧盟委员会有权代表各成员国确定技术标准。在一份声明里,欧盟更是直言不讳地表示,他们在上世纪80年代末成功将欧洲GSM手机标准推向全球,就是共同标准赢得全球市场的“最好实例”。
高通技术的支持者强烈抨击了欧盟的这一决定。他们认为GSM的强制执行是在GSM技术成熟并取得成功之后才进行,而现在手机电视的技术还不成熟。在欧洲,移动运营商们强制执行了GSM标准,欧洲移动工业经常会引用这一决定来辩解,欧洲手机市场发展比美国市场迅速,原因就是美国的多项标准共存导致增长缓慢。
不过,欧盟委员会的决定对各成员国的约束力有限,成员国有权选择是否优先采用这一标准,以及是否放弃其他标准。
据国内某移动运营商技术人士向《IT时代周刊》介绍,当前手机电视业务主要基于移动运营商的无线通信网络,其优点是实施方便,无需改变终端硬件结构,上行互动能力强。该方案得到了移动运营商的大力支持,但缺陷也很明显。目前2.5G的GPRS和CDMA1x网络带宽都无法保证节目画面的清晰流畅,手机电视节目每秒只能播放3-5帧画面。而3G网络虽然可以提供384kbit/s的传输带宽,但对于大规模的流媒体传输,仍然不是最有效的配送网络。此外,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传输视频和音频节目需要大量流量,由此产生的流量费也是价格不菲。
事实上,有分析师已经发出质疑,用户是否愿意为移动电视付费?In-Stat首席分析师大卫·张伯伦称:“对于移动电视服务的定价,运营商都在探索。”他们去年的一项用户调查显示,许多用户对观看移动视频节目很感兴趣,但有80%的受访者称“不会每月支付15美元”。
广播公司则认为,官方认可哪种技术成为通行标准并非问题的实质,问题的关键在于移动电视能否生存并且发展下去。欧洲商业电视协会主管罗斯·比甘指出,尽管该服务在意大利已正式投入商用,但目前欧洲多数国家仍处于测试阶段。正如Jupiter研究分析师内尔·斯特罗瑟所担忧的那样,“移动电视的前景并不乐观,该业务要真正腾飞,仍需时日”。
本文行将截稿前,本刊记者获悉,在4月3日结束的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国家标准专家评审组的第六次工作会议上,深圳新岸线提交的T-MMB方案最终被遴选确定为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国家标准的技术方案。但随后这一结果就受到了国家广电总局相关人士的质疑。
广电方面认为,此次国标遴选过程“并不符合广播标准的规范程序”,不能应用在相关领域。他们认为,此前五次会议都有来自广电领域的专家出席,而这次一个也没有。且专家组内具备广电技术背景的专家基本没有,这些非广电领域专家评议结果的科学性尚待观察。中国通信广播标准化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T-MMB的胜出仅代表部分专家遴选的结果,而这一专家评议结果距离颁布成为国家标准并能够被实施仍有一段时间。
据悉,该评议结果将上报国务院,距离国标最终公布尚无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