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用户使用手机电视业务的第一笔费用是手机上网的流量费用。当前不考虑资费套餐的因素,如果用“视讯新干线”看1个小时的电视节目,流量费就要200多元。第二笔费用则要付给节目内容提供商,具体收费标准难以一概而论。仅从流量费来看,手机看电视的代价极其昂贵,已大大超出普通用户的承受能力。
同时,让运营商为难的是,如果采用包月的方式,资费太高用户根本不会接受,资费太低运营商又承受不了网络带来的压力,因此如何制订合理的资费模式将是运营商直面的难题。但有一个方向是肯定的,那就是手机电视业务的资费模式应该是多样化的,而不应该是单一的。
因此,在初期培养手机电视的发展,可能就是低资费政策,但是随着三网融合发展起来,有很多节目可以提供了,这个时候手机电视就很可能分出很多细分市场出来,比如高端市场、低端市场等等,可以分得很细。作为移动通信我们把高端市场又分得很细,可以分出七、八级出来,所以我想未来手机电视的市场培育发展过程当中,源于手机业务的多样化,可能会真的成长起来。所以我觉得初期可能会低资费,到有了高端市场,可能是手机电视服务收费多样化,这会是一个趋势。
4、我国手机电视业务发展趋势
我国手机电视业务发展前景广阔。手机电视业务的运营模式可以有多种,按照我国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三种运营模式:电信运营商单独运营,广电运营商单独运营和两者合作运营模式。
4.1电信运营商单独运营模式
电信运营商单独运营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移动运营商利用移动通信网自身的技术作为下行向用户提供手机电视业务;另一种则是利用某种数字广播电视技术作为下行向用户提供该业务。第一种方式由于移动网本身具备较为完善的鉴权、用户管理以及计费等机制,因此此种方式很容易实现视频节目的定制和互动等操作,但存在频率使用的经济性问题。第二种方式,电信运营商可以建设一个与其移动蜂窝网络融合的采用某种数字广播类技术的下行网络,在此种方式下,广电运营商可能仅仅成为电信运营商的内容提供者。此种方式需要移动运营商投资建设移动数字广播电视网络,但更重要的是,所采用的移动数字广播电视技术可能会占用现有电视的部分频段,这需要得到广电总局的批准,其难度较大。而电信运营商要获得广播电视业务的运营许可也会比较困难。
4.2广电运营商单独运营模式
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广电运营商在运营手机电视业务方面具备先天的一些优势,广电系统可以构建面向移动设备的数字广播网络,向移动用户提供手机电视业务,该网络能够进行广播内容的制作、采编和频道的集成等,但由于目前广电网络只能够提供下行通道,这对于手机电视业务的开展会产生一些障碍:
1)用户认证问题:由于没有上行网络的支持,所以用户的身份信息不能传递给网络,系统无法对用户进行身份认证。
2)计费和收费问题:不能对用户进行身份识别也就不能按用户进行计费,另一方面与固定有线电视网络不同,手机电视业务面对的是移动终端用户,而广电运营商并不直接面对这部分用户,若不通过与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则很难向用户收取费用。所以在此种运营模式下适合提供免费电视节目,而运营商的收益则主要来自节目当中的广告插播等。
3)无法提供节目定制和互动等用户个性化服务:节目的定制和节目互动等用户个性化服务是手机电视业务的重要卖点,而单向的网络是无法提供这样的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