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新媒体业务技术工程设计和建设中,以规范的技术与业务关系推演“桥梁”作用的逻辑规律,很有必要移植模式化思维,通过OOSE的归纳,达到新媒体应用平台的模式化。以下列举了不同类属的11种模式应用,此外还可能有更多的模式,但由于思维悖论的存在,模式越多模式化分析和应用的难度就越高。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如图4所示。

图4新媒体传播模式化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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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F2F模式(Face-to-Face,面对面型)
任何传媒的服务都希望达到面对面(F2F),无论何方、何地、何种的对象和业务,以实现F2F的服务为最高境界。而nF2F(非面对面)模式不是新媒体传播的研究内容。因此,对于F2F模式而言,它不是用不用的问题,而是如何用的问题。
自从有了计算机技术,数据与信息的处理都是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从而实现F2F的各种服务应用。只是当初的计算机实现人机的F2F服务,并不能像今天这样强大,或是如此随心所欲,这不仅是因为计算机所体现的服务“面”,既不能做到现在这般人性化,又不能直观反映对事件的处理,更不可能直接表达复杂的后台处理所能提供的视频服务。虽然今天这些都已成为现实,但是从另一个服务的对象“面”上看去,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却日益复杂,使得F2F的实现越来越困难。更有甚者,人们对于新媒体的要求,不仅在于计算机,而且在于电视机,甚至对电视机的服务要求比计算机还要高,于是,计算机与电视机的服务“傻瓜化”就成为F2F模式的基本追求。
此刻的F2F模式,一方面无论后台的系统集成多么复杂,特别是软件工程的系统集成,反映到F2F的一个“面”上,管理和服务都需要简单明了,即便是一个“傻瓜”,既能看清,也能操作;另一方面无论服务需求多么复杂,反映到F2F的服务“面”上,操作和接受都需要“以人为本”,即便是特别挑剔的特殊需求和使用习惯,既能理解,也能接受,还能随心所欲地各取所需。
虽然F2F模式是一个更高追求的最终目标,但它预留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从而使O2A和A2O模式存在现实的可行性与应用的迫切性,并在配套的管理策略支持下,寻求构建多种新媒体业务同步发展的技术应用模式。
⑵C2B模式(Customer-to-Business,受众对媒体型)
很显然,C2B模式表达了受众对媒体的需求关系,受众对媒体要求提高交互能力,以满足趣味性、娱乐性、知识性、即时性的强烈愿望。在新媒体内容传播上,C2B模式标志着市场和需求信息,它通过上行通道交互受众需求信息。当以IP协议的双向网络提供服务时,上行通道不成问题,但以单向网络提供服务时,如DVB-C、S的数字电视传输,则需要通过不同方式提供上行信息。一种是利用用户管理系统(SubscriberManagementSystem,SMS)或综合业务运营支撑系统(BusinessSupportSystemandOperationSupportSystem,BOSS),以结算中心的订户需求为依据,反馈上行信息;另一种是利用客户中心(CallCenter),通过产品与内容的预订服务,非实时地实现受众用户的信息反馈;还有一种是在外网的支持下,以互联网等辅助信道实现需求信息的实时上行,或直接实现交互式应用。这3种情况都有实际应用的成功案例。
⑶B2B模式(Business-to-Business,平行关系型)
B2B模式视部门与部门间、业务与业务间、服务与服务间为平等关系,并多以信息发散与吸收的交集形式出现,呈现了较宽的涵盖范围。无论从信源到受众的下行需求,还是从受众到信源的上行需求,甚至于信源到信源、受众到受众、对象到对象的等同需求,都存在B2B模式。因而,它的关系较为复杂,也较难理顺,却是经常运用的主要模式。依据B2B的集成模型,它并不在意传播方式,比如对单向的DVB体系或对双向的IP体系,只要求事实平等的信息传播和内容配送,在决策环的一致管理和统一配置下,通过新型工作流程的重组,建立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Service-OrientedArchitecture,SOA),共享内容物料的全部成果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