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IPTV,虽然它也使用了TCP/IP协议进行电视内容的传播,但它与网络媒体有4个明显区别:一是它的信息终端不是计算机而是电视机;二是它不是登录网站而获取内容服务,而是具有电视台同等资质的数字媒体中心提供内容服务;三是它使用重新改造的互联网,在由骨干网到接入网的IP承载网上通透地建立内容配送网(ContentDeliveryNetwork,CDN),实现高带宽的电视内容服务;四是当净荷带宽足以保证IPTV的QoS服务指标时(尽管现在还没有国际的统一标准,但ITU于2005年开始着手制订相关标准,并于2006年7月统一了IPTV的业务定义),从视觉到听觉的效果、从信息到内容的服务质量,都将与数字电视同质。因而,IPTV只能是电视新媒体。
手机电视是新媒体的一个更新的业务概念,它介于电视媒体与网络媒体之间。以移动网的WAP网站形式传送电视节目时,表现了网络媒体的特征,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都在开展此项业务,但受到传输带宽的影响而收效甚微;虽然以数字广播方式传播的手机电视受到应用标准的影响,国内尚无商业运营的实例,但是它的更高经济性和更好的接收效果被市场所普遍看好。所以,现在看手机电视应该更靠近电视新媒体。
广播媒体(广播电台)是一个特例,由于它只能提供听觉服务,不能提供比听觉感受更逼真的视觉服务,因而在传统媒体时代,它的功能已经被视觉与听觉兼有的电视媒体所取代,只是因为它便于接收,特别有利于以低廉的服务终端提供移动式业务的大众服务,使它在媒体之中尚存一席之地。当新媒体出现以后,随着数字电视地面广播的便携接收机以及数字多媒体广播的手机日益普及,将以移动接收的视听业务优势,从根本上动摇了广播媒体。
至于平面媒体,虽然它的传播方式过于古老,但在报刊、杂志、书籍等媒介中还有一小部分使用“比特语言”的电子出版物涉足了新媒体,不过不可藐视这一小部分媒介,只要版权许可,它的比特以及文件格式的载体都可以直接变换为新媒体的内容服务,甚至可以通过声画合成“电视杂志”,或是“电视小说”,只是它的优势又被电视新媒体所取代。
综上所述,从内容服务到技术体系,从传播特征到业务性质,当今谈起新媒体,泛指电视新媒体是有根据的。
新媒体的内容概念
信息论认为:信息必须寄存于载体,而载体又呈现物质性。信息流动的实现在于不同物质载体之间的表象转换,而信息的存贮、处理、传递等过程就是载体表象的转换过程。然而表象只是手段而不是实质,只有信息所表达的内容才是实质。
从信源一方看,传统电视媒体的转换过程单一,它把目光集中于摄像机的采集、编辑机的处理和录像带的载体,把表象的多样性和信息的物质性寄托于成为过去的技术条件。而电视新媒体则不同,随着数字技术手段的增加、信息量的提高和物质载体的多样化,表象转换变得既显现广域性,又显现多层性,比如系统采集不仅包括摄像机,还包括网络;视频处理不仅包括图像,还包括数据;传递方式不仅包括广播的单向,还包括交互的双向;等等。这样一来,新媒体载体上所表达的信息内涵与外延将被扩大化,导致内容的外延突破了传统内容的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