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对于广电总局来说,获得发展增值电信业务的许可,也为其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表示,国务院“1号文”推动三网融合,对广电总局来说并非坏事。该人士认为,国内广电系统2007年的收入中有70%来自于广告收入和财政补贴,只有30%来自于有线电视网络和数字电视业务,而且数字电视业务还存在着很多弊端,如资本结构复杂等。
新博弈局面或将到来
当然,对于各地广电部门来说,数字电视和付费电视一直被认为是其除广告收入外的重要收入增长点,如果让“财大气粗”的电信运营商大规模进入,那么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进度大大推进的同时,广电部门的收入就面临着被分食的可能。
自2007年年底以来,有关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等将合并成“大部委”的传言一直在坊间流传。年初,国务院“1号文”允许电信、广电互相进入也在一定程度上让外界对此传言多了一份遐想。但是比较遗憾的是,在新调整结构中,未能考虑到信产部与国家广电总局之间网络管理职能的冲突,也就是说业界盼望的“三网融合”,仍然要等待对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署等部门的重组方案出台后才能解决。有专家推测,未来5年内,信产部和广电总局等部门的合并可能无法实现,电信、广电双方的业务竞争将在一段时间内一直存在。
有分析人士表示,在国务院“1号文”公布后,由于广电、电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互相进入对方原有的业务范围,双方的竞争可能导致新一轮的博弈。有广电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各地广电部门面临着较大的竞争压力,这些外部压力使得数字电视的发展初具规模之后,广电部门便越来越强烈地要求向传统电信网络和互联网领域拓展。但是与电信运营商相比,广电部门的财力显然限制了其与电信运营商在电信增值业务领域的竞争。
“互相进入就意味着互相竞争。”一位业界人士表示,在今后电信与广电互相竞争的过程中,不排除各自处于对文件的不同理解,出现新的博弈局面。
名词解释
什么是三网融合?
三网融合是一种广义的、社会化的说法,在现阶段它并不意味着电信网、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的物理合一,而主要是指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其表现为技术上趋向一致,网络层上可以实现互联互通,形成无缝覆盖,业务层上互相渗透和交叉,应用层上趋向使用统一的IP协议,在经营上互相竞争、互相合作,朝着向人类提供多样化、多媒体化、个性化服务的同一目标逐渐交会在一起,行业管制和政策方面也逐渐趋向统一。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能够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通信业务。这就是所谓的三网融合。
大事记
中国三网融合进程
2000年-2004年,三网融合概念期2000年,广电总局旗下的各地广电,纷纷在传统的有线电视业务之外,开始从事宽带接入等电信业务,以解决当时先进的有线电视网络,仅仅传播几十套电视节目的带宽浪费问题。但由于宽带为电信的传统业务,广电部门此举迅速引发了电信的怒气,当时的中国电信为此上诉至国家有关部门。
2001年,当时的国家计委下发75号文件,明文禁止两大行业相互渗透,不允许电信部门经营广播电视业务,同时明确广电网络不得经营电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