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单频网适配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等五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开始实施。该《通知》将以下五项标准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GY/T229.1-2008《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单频网适配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GY/T229.2-2008《地面数字电视广播激励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GY/T229.3-2008《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流复用和接口技术规范》;GY/T230-2008《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规范》,本标准取代原技术文件GY/Z174-2001《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规范》;GY/T231-2008《数字电视广播电子节目指南规范》,本标准取代原技术文件GY/Z203-2004《数字电视广播电子节目指南规范》。
从内容上看,该通知是2006年颁布的数字电视“国标”(即数字电视地面传输国家标准)以及“1号文”的补充细则。今年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即“1号文”),也同样传递出有关监管部门推进数字电视“国标”的决心。
“1号文”打破了此前“82号文件”有关电信、广电分业经营的规定,即鼓励广电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国有电信企业可以投资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和终端改造。在“1号文”中,还描述了数字产业的发展蓝图:2008年,通过数字高清晰度电视向世界播出北京奥运会节目;2010年,东部和中部地区县级以上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县级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实现数字化;2015年,基本停止播出模拟信号电视节目。
此外,2008年元旦,国家广电总局经过测试,已经从330种工作模式中,确定了7种主要应用模式开展工作,并且发射机、适配器、单频网激励器等产品的配套标准都已经通过审查,可以全面开展产业化生产。这7种模式是通过技术试验得出,并充分考虑了标准今后的应用需要,已经尽量把范围缩小。
在此政策环境下,地面数字电视产业有望迎来发展的小高潮。
国标历史
早在1989年,国家就已经开始进行地面数字电视的研究工作。1996年,国家成立高清电视组,这是中国地面数字电视标准制定工作的初次启动。1998年,在跟踪和研究国外相应技术前提下,形成中国自己相应的技术,完成整个高清地面数字样机。我国于1999年成功自行开发研制出不同制式的HDTV试验播放系统,并在国庆五十周年庆典中进行高清晰度电视的转播试验,取得了成功。
20世纪末,中国和世界发达国家几乎同时成功开展了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试验。2003年10月,国家发改委设立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研发项目,由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邬贺铨院士任项目负责人,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广播科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浙江大学等11家单位参加。成立了数字电视地面传输国家标准特别工作组,在清华DMB-T、上海交大ADTB-T、广科院TIMI三个标准方案的基础上共同研发多载波和单载波融合方案。
直至2006年8月30日,国家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正式发布编号为GB20600-2006地面数字电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