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专家杨培芳认为,大部委制应该突出现代信息服务业。需要合为一个管理主体的是现代通信与广播电视、互联网的管理职能,而不是工业生产与信息流通服务这两种不同经济性质的管理职能。
“大工业部”方案没有解决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在网络管理上的职能冲突。目前由于互联网、电信网及有电视网“三网”分属不同的监管部门,重复建设现象非常严重,而且直接阻碍了中国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进度。据业内专家透露,如果实行三网融合就可减少国资重复建设约2000亿元,而且更有效率地推进社会信息化建设。
广电负责内容的统一监管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改变。刚刚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内容建设和安全监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据电信行业管理职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表示,只有机构融合才能真正形成协调的政策,解决内容监管的难题。在部门分设时,很容易以内容监管上有区别的要求为理由,阻碍网络层、内容层甚至技术层的融合。所以必须打破部门利益限制。
亟待进一步解除融合枷锁
三网融合是我国信息化发展不容回避的问题,其解决考验着决策层的智慧。即使现在时机还不成熟,未来通信、互联网网络管理及其他信息传送网络管理合并成立一个委员会也是趋势。
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于2月29日正式宣告成立。该委员会负责韩国电视广播、通信和新传媒政策。预计,韩国此前一直没有进展的IPTV、DMB(移动数字电视)和数字电视等电视广播与信息通信相结合的整合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有分析人士建议,如果能将信息产业部的通信及互联网网络管理职能、广电总局的网络管理职能与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合并,这将意味着广电总局的网络管理和内容管理分离,同时完成了对广电总局的重组。
推进三网融合,《电信法》不能缺位,我国应尽快颁布实施《电信法》。中国网通副总经理朱立军曾表示,实现三网融合的重要前提是解决立法问题。目前的《电信条例》避开了广电问题,将要出台的《电信法》应涵盖三网融合的相关内容,而且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再回避广电问题。
大部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突破三网融合瓶颈,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脚步仍然不能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