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特有国情的条件下,欲获取三网融合的权利,首先需要承担三网融合的责任。”刘哲认为,广电有线电视网络作为最具影响力的媒体一直承担着安全播出的职责。每年广电行业都在内容的安全播出付出了许多努力;相比而言,电信在自身负责的互联网、短信、SP等方面的内容监控成绩远不如广电在电视网络中的成绩。
“欲在视频内容传播上获得内容资源的主动权,电信需要让政府放心其能力。”刘哲认为,“中国电信运营商强化自身在内容传播上的责任,网络传播不良内容、网站等的监管的职责不仅仅是公安部门牵头的责任。电信业欲在商业利益上摆脱透明传输的地位、在监管上也应提高自身对于内容监管的重视。”
瓶颈2:盈利模式不明
“恰当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是IPTV业务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据赛迪顾问介绍,近年来电信企业和广电企业不断寻求各种模式,例如:杭州模式、河南模式、哈尔滨模式等,希望通过试点探索出能够不断复制的有效模式,但效果并不明显,市场仍处于培育期,现有的商业模式在实践中仍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在服务内容收费上也需要进一步改进,目前,许多网站提供盗版的影视节目,成本低廉,对于发达地区的IPTV业务构成不小的冲击。”赛迪顾问认为,单纯依靠内容服务实现盈利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必须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并依靠其他增值服务的配合来支撑IPTV业务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