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卫星直播业务的开展情况
卫星直播电视在全球各地,特别是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中发展迅速。根据英美三大世界知名的直播卫星电视公司2006年初公布的公司运营报告,至2005年12月31日,英国BSKYB直播卫星电视系统的新订户增加至805.9万户,比2004年增加新订户45万户,市场成长率6%;美国DIRECT
TV直播卫星电视系统订户增至1513.3万户,市场成长率约8.4%;而ECHOSTAR通信公司拥有的DISH
NETWORK直播卫星电视系统订户增至1204万户,比2004年增加新订户113.5万户,市场成长率约10.4%。值得关注的是,去年底美国两大直播卫星电视系统共拥有的直播卫星电视订户已上升到2717.3万户,占美国约1.1亿电视家庭用户的市场份额随之上升到24.7%,这表明目前每4户美国电视家庭就有1户在收看卫星直播电视,也表明直播卫星给美国有线正带来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而在英国和爱尔兰,BSKYB公司的DTH订户更是占到这两个国家电视家庭总数的30.4%,这表明现在每3户英国、爱尔兰电视家庭就大约有1户在收看卫星直播电视。在亚洲,卫星直播电视业务除了在开展较早的日本、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以及韩国等国家继续蓬勃发展外,原先一直以担心国家安全和西方文化入侵为理由禁止家庭直接接收卫星电视的印度,2000年以来也已经开放接收卫星直播电视的市场。
全球目前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卫星电视直播业务,付费卫星直播频道超过3000个,通过有线电视网转发的卫星频道还有3000多个。全球卫星直播产业的总产值,已经达到了近500亿美元。
国外的卫星直播业务以付费为主要经营模式,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直播卫星的节目内容都为付费节目,如体育类节目等,其中包含不少成人节目和博彩节目。不同于国内的公益式卫星电视服务,国外的卫星节目在一开始就是以付费为目的进行运营的。
我国目前卫星直播业务的政策
1、卫星接收的有关政策
根据1993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129号令,即《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中第八条“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和第九条“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可见,在139号令修订方案出台之前,所有的集团和个人用户都不能私自接收卫星节目。
2、直播卫星接收政策的相关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