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多媒体广播第五部分行业标准通过审查
2008/1/25/08:35 来源:广电总局网站
|
|
|
1月11日,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了《移动多媒体广播第5部分:数据广播》行业标准。本标准的编制对于推动我国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满足开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的需求,可操作性强,具有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全国广电标委会、总局科技司、中央电视台、设计院、总局科技委、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16家单位的26位专家参加了审查。
|
| | |
| 【我要评论】 |
【大 中 小】
【打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