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办08年一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了有线数字电视的未来发展目标,并就优化投融资环境、加强税收优惠支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该政策的出台对有线网络等公司形成重大利好。
简评
是对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重大利好将对产业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由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通知,从明确发展目标、优化投融资环境、加强税收优惠支持、推动技术进步加强市场培育和监管、推进三网融合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七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我们认为,该文件对数字电视产业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是对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重大利好,将对产业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经过几年的迟滞,我国数字电视整体平移自06年始、尤其是07年出现高速发展,此文件的出台,必将对数字产业的发展再添一把旺火,使整个数字产业跃上新的台阶。下面我们对一些关键点进行一些解读:
第一,提出了数字电视快速发展的目标。文件提出:“加快有线电视网络由模拟向数字化整体平移”,“2008年通过数字高清晰度电视向全世界播出北京奥运会节目;2010年,东部和中部县级以上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县级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实现数字化;2015年,基本停止播出模拟电视信号节目。”按上述规划,到2010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城镇用户均将基本实现数字电视整体平移,我们预计,07年底全国大约拥有1.52亿有线电视用户,而数字电视用户估计为3000万户。不考虑增长,如果到2010年底,有70%即1.06亿户实现数字化,则未来3年每年至少将发展2500万用户,可以预计未来3年,即从08年—10年国内数字电视用户将出现爆发性增长,并为后续有线电视运营企业ARPU值和收入的高速增长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
第二,优化投融资环境。“积极支持数字电视相关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新股等方式筹集资金,增加对数字电视产业的投入”。并“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为数字电视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由于目前制约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就是资金短缺与短期高投入之间的矛盾,而政策鼓励数字电视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得宝贵的资金,将大大加快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是雪中送炭之举。历史经验表明,任何有前景的产业如果能够很好地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将相当于搭上了快速发展的直通车。
第三,加强税收优惠。对一些数字电视领域投资项目,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规定“2010年年底前,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上述政策是对有线电视运营商税收上的很大支持。
第四,明确了增值业务服务费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收视费可以一定程度上的自主定价。文件提出,“完善数字电视价格形成机制。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政府定价,增值业务服务费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收视费根据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由有线电视运营机构自行确定,具体价格管理办法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