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号上午9时,由北京市版权局和第29届奥委会法律部共同主办的《奥运版权保护论坛》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
上午10:20分,中央电视台体育节目中心江和平主任开始进行《奥运电视转播权的保护》主题演讲。
演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保护奥运电视转播权对北京承购举办奥运会的意义。
2、中央电视台作为第29届奥运会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电视转播机构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3、中国的电视机构和其他媒体应如果避免侵权行为。
4、中央电视台对建设奥运频道所做的巨大努力以及对社会维护奥运转播权益的期望。
江和平主任在就一些电视台或者网络未经授权或者超过权限转播奥运节目的现象时特别提到,奥运的电视转播权即便在央视内部也是被严格限制的。比如,很多华人、华侨希望通过央视4套或者央视9套,两个国际频道来收看奥运电视节目,但是江和平主任说这种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央视国际频道没有转播权。
江主任还简单介绍了奥运电视转播权的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央视5套体育频道改成奥运频道,允许使用奥运五环标志,是向世界奥组委特别申请,于07年10月25号得到授权之后才得以实现的。
在演讲中,江主任对于奥运电视版权的保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表示担心。江主任呼吁电视同行和社会各界尊重央视的奥运电视转播权以及其为此付出的一切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