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宁波市的市民发现他们一直收看的湖南卫视忽然消失了,随后,有观众致电宁波广电客服,得到的答复是,“落地合约结束”,但不久后又有消息称,停播主要缘于宁波广电方面要价过高,导致湖南卫视无法落地。此举引发了宁波市民的强烈不满,纷纷通过网络形式表达了他们的不满,有的声讨宁波广电“不厚道”,有的则苦苦哀求,希望湖南卫视能回到宁波。直到13日,宁波县市区恢复了湖南卫视的落地,但市中心依旧没有信号。
有人为湖南卫视在宁波被封杀罗列了几大理由,如“广告效益远远领先于其他地方台、垄断电视人才”等,仿佛宁波地方台因为嫉妒湖南卫视办的好才将之封杀。其实,实施封杀行为的并非当地电视台,而是当地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的运营商,它与电视台属于两个不同实体。而作为当地有线电视网的建设者与唯一拥有者,从理论上讲,宁波广电确实有权决定哪家卫视能否使用自己的网络。但宁波广电与湖南卫视进行商业上的“暗战”,却在事实上“绑架”了消费者的利益,且最终受损的是群众利益。宁波广电敢于无视用户喜好而掐掉湖南卫视的勇气,正来自于其在当地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
而各地广电公司对有线电视网的垄断有其历史原因,目前似乎还没有出现竞争者的可能,但这并不意味着广电公司就有权利蔑视消费者的呼声,毕竟有线电视网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其垄断地位也是政府赋予的,它与电网、水网、气网以及银行、石化这些国有垄断企业一样,都具有社会公益性,而不能只把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