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该局制定了《凌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对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重点,落实了工作任务,为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规范登记,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和广告监管的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大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销售源头治理力度的通知》精神,明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属国家管制产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或批销。对从事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安装的,由县局登记注册股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好入门关。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市场检查。重点监管未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批准和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商家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已取得专营、安装的销售点、分销点以及服务点违反自治区广电局关于《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营安装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的行为。
据悉,在整治行动中,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电子经销商6家,五金电子商店20家,立案查处超范围经营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案件1起,罚款1000元,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