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
二○○二年第90号
公布《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
评定》商业行业标准
国家经贸委批准《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商业行业标准,现予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该项标准由中商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出版、发行。附件:商业行业标准名称及编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ΟΟ二年十二月二日
中国人民共和国商业行业标准SB/T10358-2002
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
RatingStandardforProfessionalexhibitions
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专业性展览会等级划分和评定的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以经济贸易活动为目的的专业性展览会的等级划分及评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专业性展览会professionalexhibition(show,fair,exposition)
在固定或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日期和期限内,由主办者组织、若干参展商参与的通过展示促进产品、服务的推广和信息、技术交流的社会活动。
2.2
特殊装修展位rawspacewithspecialdecoration
由参展商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专门设计并特别装修的展览位置及其所覆盖的面积。
2.3
展出净面积exhibitionnetarea
专业性展览会用于展出的展位面积总和。以平方米表示。
2.4
特殊装修展位面积比ratioofareaforspecialbooth
特殊装修展位面积总和与展出净面积的比值。以百分比表示。
2.5
参展商exhibitor
参加展览并租用展位的组织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