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上述两大梦想仅有在全世界少数国家或者地区获得成功,而这些成功者总是或多或少有著特殊的地缘或社会环境,例如移动上网在日本,手机电视在韩国,IPTV在香港。其他地区?鲜少有成功例子。
然而,技术在持续进步著,手机电视的发展又让行业重新燃起希望。事实上,「手机电视」本身仅是一个代称而已,任何能够让消费者在手机上看电视的技术,都可以算是手机电视。
以这个定义而言,手机电视早已经实现在以CDMA或者WCDMA技术为基础的3G手机上面了。然而,在我们进一步探讨手机电视行业的发展之前,有必要看看之前的3G手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首先,3G最大的诉求有三个,高速上网,串流媒体,可视电话。由于是以IP为基础的网络联机,此用户在观看串流影片节目的时候,并不是按钮打开节目就来,总是要经过层层选单。
而在互动的过程中,手机总是要不断发出请求,获得回应,播放节目前总要先Buffering缓存一下,然后才开始播放。这与平日我们电视打开节目就来的体验相差甚多。而这个差异,却是决定一切的基础。
◎计费方法让消费者却步
简言之,传统电视打开节目就来,遥控器切换频道迅速确实。而以网际网络为基础的IPTV,开机等一下,换频道再等一下,播放节目前再等数十秒。IPTV因此取代不掉有线电视。而3G手机上的串流媒体亦同。
原本,电信运营商寄望将可视电话用于影片节目上,以便取得更佳的互动体验(例如拨打123456就可以开始看球赛转播),却因为可视电话的带宽仅达64K,质量不佳而无法指望(可能连球在哪都看不清楚)。
此外,还有计费的问题。电信运营商习于以时间来计算费用,或者以流量来计算费用,此之谓反映成本(因为资料流过电信设备,就必须要有收入)。然而消费者却不买单,因为哪有人看电视是算时间付钱的?
包月是个折衷办法。然而电信运营商却也包得很不乾脆,例如将某几个节目打成一包,包月不另计费。但是这种「包」却又有好几个(因为电信运营商跟不同内容提供商合作),想要全包那得付上好几包的钱。
此外,包月仅包掉了电信运营商应赚的电信传输费用而已,为了让内容供应商取得合理收入,消费者得另外支付所谓的内容服务费用。一个消费者哪搞得懂,或者能承受这种剥皮多次的收费方法?
电信运营商准备好要当媒体了吗?看起来是没有。比如说,如果今天看手机电视完全不要钱,电信运营商与内容供应商大家靠广告收入来过日子,如何?这种想法对电信运营商来说,简直是洪水猛兽。
◎纷乱的标准之争
除了电信运营商之外,与此行业息息相关的旧式手机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