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所谓的“第二频道”法案推动数字电视的开展。2006年初,布什总统签署了《赤字削减法案》,法案要求,在3年之内,全美必须强制性实现由模拟电视到数字电视的转换。与此同时,政府对电视机制造商也提出了强制性要求:新生产的25英寸以上(包括25英寸)电视机,都必须配备内置数字电视转换装置。从2007年3月1日起,这一强制性要求将扩大到所有新生产的电视机;2007年7月1日之后,市场上销售的任何新设备例如DVD播放机和刻录机等,如果配备了内置转换器,这种转换器也必须是数字电视转换器中国则在尝试整体推进的改造措施。
欧洲作为全球数字电视发展较早的地区,各国政府也采取了多项政策措施来推动本国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德国政府的媒体管理部门推出地面数字电视发展计划,并且通过由大城市试点向乡村试点过渡来推动这一计划。法国政府大力支持本国数字电视的发展,法国广播电视管理机构选定了30个频道作为法国国家地面数字电视开播的基础,并拟定出开播的时间表。
2、应该说数字电视技术仍然处于不断发展甚至远未成熟的阶段,无论是数字电视信号传输标准的选择或者是转换时间表这些问题以往都是由技术和市场的自由竞争来决定,如铅版—激光印刷、卡带—CD、VCD—DVD,甚至当初广播电视的普及都没有得到政府的强力推广,政府当初也只是起到平衡和裁判的作用,只是对电波频率的分配、管理。如今在数字电视的发展上各国政府却直接介入并做决定,进入现代社会以来政府与大众媒介之间的平衡关系由此被打破,这种现象当然与极权主义时期的政府对传播媒介严密的消极的干预主义有区别,我们可以称之为新干预主义。
三、新国家干预主义产生的动因以及意义
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欧盟,政府都积极介入数字电视的发展,推行强制性的模拟—数字转换计划,数字电视转换虽然是技术革命,但庞大的改造经费,对于电视媒体来说,同样是生存的大考验,据中国网络中心的预测,电视接收机规模是6000亿元,从模拟电视机转成数字电视机,还有机顶盒,原来的电视不换,加一个机顶盒,机顶盒的市场是3000亿元,双向改造3000亿元,数字化设备达到6000亿元,节目源、信源2.4万亿元,这仅是中国的数字电视改造所须资金,高成本以及并不明朗的利益空间,使得各电视媒介本身对于数字电视的转换有很大顾虑。此外中、美、欧盟的数字转换计划都取消了技术的市场机制,它还人为地将本来需要数年的模拟-数字转换过程缩短。违背传统规律的数字电视发展过程,却因为种种原因,被政府启动,不同传播制度的国家采取相同选择的动因在于这几个方面:
1、全球竞争。当前人类社会逐步向信息社会过渡,“信息成为与物质和能源同等重要甚至比之更为重要的资源,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以信息为核心价值而得到发展的社会”(《朝日现代用语》),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竞争的重点转向信息社会的建设,发达国家中信息产业的产值以及产业人员比重不断增加。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转向信息流通、制造、控制权的竞争。
1993年,美国在全球率先提出“全国信息高速公路”(NII,全国信息基础设施)设想,计划在10至15年内在全国铺设高速度、大容量的光缆网络,建成集广播、电视、电话、传真、电子邮政、电子出版、计算机通信等各种信息媒介于一体,对音声、影像、文字、数据等进行综合处理和传输的多媒体双向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