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语
“8月1日”过去了,很多人都在等待下一个“正式实施”的日子,其实,产业发展的过程有其自身的规律,心急不来,强求不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认识到这个标准在广播影视发展和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在实施过程中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所以需要我们要认真做好实施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的各项准备工作。
地面数字电视标准的应用将对广播电视的管理方式、标准体系和运营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的推广应用要从国情出发,立足于实际、立足于自主创新和民族工业发展,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
地面数字电视在技术参数以及相关设备产业化方面的缺失,也使得这个标准在执行过程中面临一些阻力,我们重要的是做好技术参数和产业化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迎接和面对各种各样的挑战和问题,去解决,去进步!
地面数字电视国标大事记
2006年8月18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标准成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2006年8月30日 国家标准委员会在第95号公告中正式发布该标准,标准编号GB20600-2006,也就是我们简称的地面数字电视标准。2007年8月1日正式实施。
2006年10月17日 广电总局成立地面数字电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有张海涛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社管司、计财司、科技司、中央电视台、无线局、监测中心、广科院、规划院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技术政策工作组、技术标准工作组、技术试验工作组、频率规划工作组、节目政策工作组和经济政策工作组。
2007年2月20日 广电总局发布《进一步规范地面数字电视系统技术试验的通知》,通知说,广电总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组织推进技术、标准、政策、法规等准备工作,加强对全国应用国标的指导,与国家发改委、信产部等相关部门协调推进标准的产业化进程和有关配套工作。强调在上述工作完成之前,暂不具备大规模试验地面数字电视的条件。明确移动数字电视试点的重点是现有非国标系统的转换工作,在技术准备完成之前,暂停审批新的试点,未经总局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进行地面数字电视技术试验和非法使用电视频道,经批准进行地面数字电视试验的单位不得使用未经总局入网认定的地面数字电视无线发射、传输和接收设备。
2007年5月29日 广电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邹峰在第三届“中国传媒科技高峰论坛”上,认为由于标准是一个融合方案,实施的技术难度和复杂度要大的多,虽然广电总局一直在积极做试验和准备工作,但是该标准很可能在今年8月1日无法正式实施。
2007年6月12日 广电总局正式发布《广电总局关于清理和规范地面数字电视技术试验的通知》,通知说,近几个月来,广电总局组织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地面数字电视国标系统的技术应用试验,以确定推广应用的工作模式和相关配套标准,但是由于缺乏地面数字电视国标系统技术试验设备,造成技术试验工作进展缓慢,并导致配套标准制定和频率规划工作滞后于总局的工作计划。该文件同时称,目前市场上并没有完全符合国标各主要工作模式的发射机、接收机和测试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