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速宽带发展现状
根据最新数据显示,美国宽带用户接入数量达到9000万,其中发展速度最快的是高速互联网接入服务。从接入方式来看,在高速接入用户中,44.1%的接入方式都是CableModem,ADSL占到34.9%,其余则使用光纤、无线等技术。另外,在速率更高的宽带市场(双向速率均超过200kb/s),CableModem接入方式的市场占有率更是高达55.9%,比ADSL接入的36.3%高出近20个百分点。从运营商分布上来说,美国提供高速宽带业务的运营商总共有1323家,使用CableModem的提供商只有253家,ADSL和其他各种接入方式的分别有832家和814家,即数量上只占全国19%的有线电视服务提供商,提供了全国44.1%的宽带接入服务。
在价格方面,美国居民一直在享受逐渐走低的高速宽带业务。由于竞争的加剧以及规模经济的作用,美国平均宽带接入价格一直在下降。PewReport通过研究发现,自2004年2月以来,美国高速接入的价格一直在下降。价格的逐渐走低,成为吸引广大家庭接入互联网的一大亮点。
有线宽带发展迅速的三大原因
显然,无论是用户数量还是接入速度,有线电视公司提供的CableModem接入方式具有更强的竞争力。通过分析近年来美国政府有关电信政策的态度转变以及各大电信、电视运营公司的发展策略,我们不难发现,有线电视宽带的迅速发展实属自由竞争、规模经济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
政府放松管制,鼓励竞争
在美国,关于宽带业务管制的争论,主要有两方面:ILEC(本地电信运营商)是否有义务无条件地向新进入者提供接入线路;有线电视运营商是否必须向ISP(互联网业务提供商)提供接入端口。因此,各种争论和较量主要围绕这两方面展开,各个运营商均以此为理由向州通信管理局及FCC申请更多的庇护。
从传统上来看,有线电视业务与电信业务有着本质的不同,应有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制。1996年的电信法作为美国电信管制历史一个大的转折,取代了1992年确定的有线电视规制的大部分内容。它对ILEC大加限制的同时,放松了对有线电视业务的价格规制,并且未对使用CableModem提供宽带业务的有线电视提供商施加任何苛刻的要求。一方面,ILEC深受“线路共享”条款的限制而无法在宽带领域拓展疆域,RBOC(地方性贝尔公司)被强制性要求与CLEC(竞争性电信运营商)共享线路,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而无法有力推动DSL业务的增长。另一方面,有线电视业务提供商却在网络设施共享方面未受到任何管制,他们在推广其宽带业务时,可发展专有ISP的相关业务,从而阻止其他独立的ISP共享其网络设施,达到开拓市场、巩固市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