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Foreword
三网融合是目前国内外讨论较多的话题。在本期的专题中,我们列举了法国、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新加坡、印度这七个国家三网融合的管制和市场发展方面的情况,希望能为推进我国三网融合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法国/France
目前,法国的三网融合进展比较顺利,电信和广播电视彼此是对称开放的,融合发展是主旋律。
在市场准入方面,法国电信业和广播电视业并不互相排斥。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广电进入电信的不多,主要的问题在于资金方面——法国广播电视运营商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建设新网络、开发新业务,无暇进入电信领域。相对而言,电信进入广电的动作则大一些,尤其是在数字电视方面。
到目前为止,法国的电信部门与广电部门还没有像英国一样建立统一独立的电信和广播电视监管机构,仍然存在电信与广电多头管制。
从电信与广播,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来看:
第一,电子通信与邮政管制局(ARCEP)不具备对广播电视行业的监管职能。但在电子通信运营商之间出现争议时,不管这个网络是否受管制,ARCEP都有权力进行调解。
第二,近年法国的广电和电信业的融合监管发生微妙变化。虽然ARCEP不具备有对广播电视行业的监管职能,却又参与广电关于容量(网络)和管道(频道)的监管,专门的广电监管机构CSA则主要监管内容,尤其是视听业务的内容。
第三,根据欧盟规定,广播电视批发市场是电信业的相关市场。在法国,地面无线广播电视节目可以批发,相当于电信业的接入批发市场。因此,欧盟建议,ARCEP可以对广播电视业的批发市场进行市场分析和评估,并将意见反馈给欧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