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全世界有一个教育诺贝尔奖项的话,那就应该奖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人教育局局长法国的保罗·郎格朗(Parl Lengrand),他在1965年提出“终身教育”概念在全球引起的振动乃至未来不可估量的影响使他当之无愧①。我们在这一教育命题提出的四十二年后的今天再次讨论这一话题,首先应向保罗·郎格朗先生教育理念的普适性与学术贡献的超前性表示钦佩与敬意。
四十二年前中国的局限使保罗的中国同行们无法理解与沟通“终身教育”概念,这一概念大大超越了当时历史条件下具有想象力的教育家的视野②。我们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学习教育学理论时,印象最深刻的是讨论大工业初期班级授课制度形成的历史必然性。当时身处的历史阶段让我们把“终身教育”与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需求捆绑在遥远的天边,可望不可及。
四十二年后的中国,“终身教育”概念已超出教育家的专业辞典成为寻常人理解的词汇。它从教育家的理念层面跃入国家意志与政策层面,甚至成为许多企业与组织进行人力资源再造的内部治理必然措施,更让教育家刮目相看的是它迅速成为传统教育系统之外自主生长的概念,而让教育家们更为吃惊的是它蓬勃发展于各类组织中间,不仅仅以理念方式的萌芽存在,而是以组织体现的团队实践呈现。
近半个世纪从理念到行为在中国本土化的过程不仅是一个新事物被植入、内化、演进的过程①,也是中国工业化发展进程中不同阶段对教育体系从需求短缺到尚未满足又进入更上一个层面的需求短缺的互为依存的关系②。因此,教育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均衡是历史阶段的均衡,是不同教育供给方式适应不同人群学习需求之间互为替代、互为补充的均衡。在国家宏观与微观制度设计中,成为国家战略重点的国民教育体系经过近六十年的快速发展,其体系的完备性与功能的完整性值得称道。这一体系承担了除解决吃饭问题外一个共和国在人力资本投资使命上的最大目标,尽管在供给的地区均衡与相对公平方面还有很多的事要做,但作为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它在全民教育与高等教育大众化方面对全人类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在另一方面,我们看到另外一种教育体系的稀缺,即适应每个人终身学习的供给体系的短缺。尽管它作为理念已被社会接受,但它作为国家制度普适于需要它的人们还离我们很遥远。
本文将要讨论的问题是:我国在国家制度层面是否到了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的阶段?终身教育体系的制度创新是否要沿袭原有国民教育体系的资源路线?终身教育制度演进的过程(程度与速度)是否受制于新技术在个人应用层面的普及率?
一
按照国民教育体系设想终身教育体系的建构,仅在正式制度层面,我们就会望而却步。因为这座大厦实在是太复杂太庞大了。但是,任何制度的产生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国家层面建立初始的正式制度的核心框架应该是能够讨论的前提。因此本文讨论我国在国家制度层面是否到了建立终身教育体系 阶段的问题,涉及到在国家制度层面的哪些方面需要供给,是否到了这些制度供给的必需阶段。
从近十五年文献资料考察得到的基本情况分析,我国终身教育的理念普及与行为实践的主要特征有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