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认真贯彻(国办发[2006]79号)文件精神,安排落实32640万元“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
四川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79号)精神,高度重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切实完成“十一五”期间“村村通”工程任务,确保到2010年底前全面实现四川省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四川省明确提出,省发改委分年度安排32640万元建设资金解决甘孜、阿坝、凉山三州以及民族自治县、国贫县和革命老区县(共97个县)20户以上自然村建设,其余自然村的建设资金由所属地市县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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