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天柏、长虹、创维等机顶盒生产商从2006年年底起陆续收到欧洲MPEG-2组织索要机顶盒专利费的律师函,每台应用该标准的机顶盒收取2.5美元。欧洲方面还曾提出按“打包”的方式收取费用,价格为每年300万美元。
目前中国对欧盟机顶盒的年出口量超过1000万台,而每台机顶盒的出口利润只有2-3美元,DVB-T的专利费要求显然令业界无法接受。而且,业界还担心,美国ATSC、日本ISDB-T等组织对机顶盒的专利费可能随后到来。
MPEG-2组织在向天柏、长虹、创维、同洲等机顶盒产业代表厂商发出的律师函中,声称其对每台机顶盒收取2.5美元的专利使用费,要追溯至2000年开始生产的产品。
数字机顶盒由信道解调解码、信源解码、用户管理平台和应用系统等多个部分组成。对于不同的信道和信源部分,其专利持有人的知识产权要求各不相同。
目前除了DVB-C和DVB-S信道部分没有专利费要求以外,其他的信道、信源解码都要求不同价格的知识产权费。
其中,CA、中间件等安全和应用平台一般也都对机顶盒收版税,而且目前已经普遍收取。然而,国内机顶盒厂商普遍没有交DVB-T、MPEG-2/4等信道和信源部分的专利费。
对此,AVS工作组秘书长黄铁军表示,MPEG-2这个应用了10多年的老技术标准至今仍困扰着中国的碟机和数字电视产业,其中有很多过期的标准本无须再交专利费,这次他们收取的应该是与DVB-T传输标准有关的专利费。
记者了解到,在国内的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于去年8月底确立后,欧盟DVB-T被排斥在中国市场之外。清华大学数字电视技术研究中心教授王兴军表示,“欧盟DVB-T尚无形成正式的标准组织,这次借助MPEG-2来谈判专利收费,可能是为了通过专利互换在中国数字电视市场继续保持自己的势力。”
最大的威胁还不是DVB-T。2006年全球7000万台数字机顶盒的销售中,卫星机顶盒DVB-S占了其中的4000万台,倘若DVB-S仿效DVB-T来收取专利费,显然这对中国的机顶盒出口企业是最严峻的挑战。据了解,2006年国内机顶盒外销比重较大的厂商主要有:PBI(北京加维通讯)、深圳同洲、深圳九洲、江苏银河、汤姆逊、南京熊猫、四川长虹,以及富士康、深圳成功等公司。其中,深圳同洲的出口就超过200万台,绝大多数是出口到欧盟的基于DVB-S、DVB-T技术的机顶盒。
目前,部分出口欧洲数量较大的厂商,如同洲、创维等,为了避免海关扣货的风险,已开始同欧洲方面进行谈判。对于欧盟提出的300万美元的专利年费,创维海外有关人士表示,“这几乎相当于我们出口额的1/3,显然是不可能接受的,中国企业能接受的条件在每台1美元之下,而且要求欧盟方面撤消过期的专利,谈判显然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银联信分析】
一、欧洲等国追讨专利费的原因
欧洲目前正加紧组建DVB-T专利技术联盟,以对全球范围内机顶盒应用该项技术的侵权行为进行追究,而重点就是针对中国的数字电视厂商。
欧洲选在此时收取专利费,是因为此前我国数字电视发展缓慢,国外技术组织未提及专利费事宜。随着2006年8月我国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的确定,相关产业链的迅速发展,拥有该领域核心技术专利的欧洲组织便开始找上门来。先放水养鱼,养大了再收网,已成为国外技术组织在华实行的重要策略。
由于看好中国方兴未艾的数字电视市场,如今摩托罗拉、汤姆逊、飞利浦等国外机顶盒生产厂商相继进入中国市场。但面对国内机顶盒生产厂商发动的价格战,国外企业在价格战打不赢的情况下,只好转打技术战,力图以技术取胜。向国内机顶盒生产厂商收取专利费自然成为关键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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