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通知认为,经过调查发现,仍有个别单位未经批准,采用非广电行业标准的多媒体移动广播技术体制,进行移动多媒体广播试验,类似违规单位已经被要求整改。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的出台正式拉开了严查非广电系手机电视试验的序幕,使本已错综复杂的广电系与电信系的博弈再次升级。
时机耐人寻味
早在2006年10月,广电总局就下发了手机电视行业标准CMMB.“该标准用于开展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面向各类移动便携式终端,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服务。该标准的实施将会填补广播电视在移动接收方面的服务空白。”广电总局强调。
近日,《财经时报》从手机多媒体广播标准工作组相关人士处获悉,就国家广电总局已经确定CMMB标准为手机电视行业推荐标准之后,在努力争取将其上升到国家标准。
据悉,此次广电总局发布的通知明确要求手机电视试验要遵从目前颁布的手机电视行业标准来开展技术试验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移动多媒体广播技术试验。
其中广电总局特别强调:未经总局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在广播频段和非广播频段进行任何形式的移动多媒体广播技术试验。
同时,广电总局还要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未经批准的移动多媒体广播技术试验,要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业内知情人士感叹,“广电总局发布《通知》的时机耐人寻味。包括CMMB在内的五六份方案,正在竞争手机电视国家标准,而手机多媒体广播标准工作组则希望通过迅速推进产业化,在国家标准的争夺中取得先机。”
《财经时报》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获悉,国标委于2006年12月委托信产部和广电总局,征集并推荐手机电视国家标准方案。
事实上,广电总局已经不是第一次下文,2006年3月和4月,广电总局曾对手机电视接连发出两道“规范令”,并对手机电视运营牌照加以多方限制,但成效并不显著。
广电标准受质疑
目前,手机电视形成泾渭分明的两种路线,一种是基于无线网络,将电视信号压缩成视频流之后,传输到手机上解压缩观看,而另一种是基于数字电视标准。
前者实施方便,不用更改手机硬件平台,互动能力强,但由于完全依赖无线网络平台,用户之间会争夺有限的网络资源,一旦用户饱和则视频质量严重下降。而后者对带宽要求较低,但需要手机终端、节目发射等环节全面配合。
事实上,前者代表了电信系的思路,后者则是广电系在做主导。而两大移动运营商对广电总局单方面颁发所谓的手机电视标准并不买账,运营商各地的试验仍在进行中,并向国标委递交了手机电视国家标准的相关方案。
不仅如此,美国《EETimes》杂志也撰文对CMMB标准产生了质疑,“中国新近出台的移动电视标准CMMB与欧洲的卫星广播系统DVB-SH有明显的相似之处。这可能有助于设备供应商节省一定的研发费用,但同时也可能产生知识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