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科技委高级顾问章之俭指出,直播卫星与有线、地面以及移动多媒体广播共同构成了我国广播电视的覆盖体系,这些渠道将形成一个互补而又良性竞争的体系。截至2006年上半年,我国有线电视用户为1.3亿,还有2/3的家庭通过无线方式收看电视,部分地区甚至没有电视信号。在“村村通”工程的推动下,2005年我国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95.81%。而直播卫星在覆盖效率方面拥有绝对优势,并将在满足覆盖的基础上开展商业运营。
《报告》指出,我国的直播卫星将有可能采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这将对规范并促进我国卫星接收设备生产、制造及销售渠道起到良好作用。此外,直播卫星也将给处于困境之中的高清电视带来新的发展契机,打破目前因CA多样化带来机顶盒无法量产、价格居高不下的瓶颈。报告还预测,到2010年,我国的直播卫星用户将超过1500万,终端设备市场以及收视费的总体规模将在百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