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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虹:中国广播影视业的改革与发展(上篇)
朱虹:中国广播影视业的改革与发展(下篇)
四、广播影视改革的举措
(一)大力推进电台、电视台的改革
按照科学分类、区别发展的改革思路,电台电视台的改革大体分为三类:
第一类,电台、电视台的新闻及新闻类、社会访谈、调查类节目的策划、采编、制作、审查、播出等环节,均由电台、电视台自行承担。这类节目的制作不得社会化、市场化,不得委托或外包。
第二类,电台、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影视类节目,可以有选择地逐步探索实行制播分离,引入市场机制,实行节目的招标采购。电台、电视台所属的节目制作公司可以吸收社会资本,但要确保电台、电视台的控股权。电台、电视台不得出租、转让或变相出租、转让播出时段,广播电视频率频道不得公司化、企业化,更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合资合作。
第三类,电台、电视台的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单位,可逐步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为主业服务。转制企业必须由电台、电视台独资或绝对控股。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申请上市。
(二)大力推进电影业的改革
电影改革要面向群众、面向市场,加快市场化、产业化、现代化发展步伐。
1、大力培育市场主体
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的事转企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股份制改造后的国有电影企业,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申请上市。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非公有资本参与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建设改造影院和组建电影院线。
2、完善市场体系
深化电影院线制改革,加快影院新建、改建步伐,着力发展跨省区规模院线、特色院线。以资源和品牌为核心,加强电影产品的多重市场开发,积极开发电影后产品和衍生产品,提高电影综合效益。
(三)大力推进影视制作业的改革
为积极推进和深化广播影视制作业改革,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改进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降低广播影视制作业的准入门槛,并批准了24家非公有制机构的电视剧制作资格,推进影视制作向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及境外资本开放。出台了《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业,调动了社会资本参与广电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四)大力推进内部机制改革内部机制活不活,人才积极性能否得到发挥,直接关系到广播影视机构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得脚。必须通过内部机制改革,建立一套完整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内部活力和发展后劲。
1、继续深化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
劳动人事方面,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和岗位管理改革,建立和完善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今后所有广电单位用人都要实行公开招聘。要重点加强经营管理人才、新闻采编播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个队伍建设,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重要岗位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收入分配方面,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建立岗位绩效薪酬制度,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向要害、关键岗位倾斜,向艰苦岗位倾斜,向特殊优秀人才倾斜,使收入分配更能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薪酬制度。社会保障方面,积极参加社会基本保险,逐步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才保障机制,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