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要特别感谢中国传媒大学“中国卫星电视产业经营研究”课题组,还有《卫星电视与宽带多媒体》杂志,以及多位业内资深人士,他们为本文提供了大量的资料参考和富有智慧的真知灼见,在这个基础上综合形成了本篇文字,希望能带给读者有益思考。
技术的演进
从技术的角度讲,直播卫星其实一点也不神秘,其实就是建在空中的一个巨大的信号增强器。卫星的传输质量好、建设成本低、覆盖面很广。理论上,整个地球只需要三颗卫星便可以全面覆盖。
20世纪60年代开始,卫星开始应用于全球广播电视业。基本的应用模式,是通过通信卫星C频段转发器,将模拟信号发射到地面无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网或其他集体接收系统,然后再传递到用户家中,即“分配式”的卫星电视广播。
70年代末-80年代初,模拟信号的卫星直播开始尝试进入家庭,CNN、HBO、ESPN等知名商业卫星电视频道随之兴盛。不过,未经数字压缩的电视信号,每一个转发器只能直播一路电视节目,高昂的成本限制,是模拟卫星直播始终跨不过的门槛。
数字化的巨大张力,在90年代初使得高压缩比的视音频信号传输成为可能。1993年12月,美国休斯公司做出了世界上第一个采用数字压缩技术的电视直播卫星系统,在这个利用大功率Ku波段卫星转发器的系统中,卫星第一次真正有可能直接面向个人用户开展业务,用户只需要安装0.45m口径的卫星接收天线,就可以收看上百套节目。并且,由于带有加密和扰频技术,有条件接收和付费收看成为必然。成本的降低和收入的打开,使卫星直播到户(DTH--Direct To Home)的商业梦想变成了现实。
国际电联(ITU)为卫星规定了广播业务的专用频段(BSS),数字卫星直播有了两种技术选择,其一是利用固定通信卫星(FSS)开展DTH业务,其二是通过专用大功率广播电视专用卫星开展DBS(Direct Broadcast Satellite Service)业务,除了Ku波段之外,还有更适合传输高清电视信号的Ka波段。DBS一个针对于广播电视的技术特征,是比普通通信卫星更有利于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其覆盖范围受到国际公约的保护。为了避免电波的“溢出”和相互的干扰,每一个国家申请的直播卫星轨道位置、星波束个数和极化方式、频道数,以及相邻卫星的间隔、星上天线和地球站天线的波束宽度、指向误差、G/T值、调制、带宽等,都被明确的指配规定。DBS也成为我国计划发展的直播卫星电视业务形式。
因为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又被严格指定了具体频段(见表1),目前在轨的广播电视直播卫星要比通信卫星数量少。随着技术发展,新一代高功率通信卫星的固定卫星业务(FSS)转发器,在功率、容量、寿命、EIRP等方面也不比专门的直播卫星逊色。同时,少量通信卫星也携有BSS频段转发器,提供DBS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