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惠州市区江北21号小区门口看到一青年男子给过往路人派发广告单,广告单称可为我市居民安装卫星直播电视,并可接收“日本、美国、澳洲、泰国、印度等地的卫星直播电视节目,其中还可接收到美国成人6级等电视节目”。
9月19日上午,记者以准备安装卫星直播电视为名,与广告单上的联系人“袁生”联系。“袁生”称,广告的内容“绝对真实可靠”,有7套“锅盖”(卫视接受系统)供用户参考,价格在2800元~3600元之间,有的接收设施可接收65套卫视节目,安装成功接到电视信号后再收费。记者问及安装这些接收设施是否违法?“袁生”表示,可以将之安装在楼顶等隐蔽的位置,有关部门是发现不了的。
19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袁生”,要求带记者到惠州有私装卫视的用户家去“看看接收效果”。“袁生”称,带陌生人去客户家不方便,并且现在惠州好像查得较严,但他表示,“风声”过后,记者若能再次联系他,他再与记者面谈。
记者随后将此情况向惠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反映,该局广播电影电视科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在惠州市范围内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资质的单位仅有一家,私自安装卫视接收设施的行为属违法。
据了解,目前,需要安装卫视接收设施的涉外宾馆、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首先要向市文广电新闻出版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由具备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否则一切私自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市民发现有人私自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可拨打惠州电话12318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