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提出了电视演播室数字编码的国际标准(CCIR601号建议),当时西德ITT公司推出了PAL制数字处理芯片电视接收机,由于没有任何压缩处理,难以进行传输和存储,虽然没有形成产业但为后续压缩编码的制定打下了基础。 1988年提出了第一个实用化的、适应于会议电视和可视电话要求的H.261标准,该标准成功地用于我国骨干网的会议电视系统。由于该系统仅为机关、政府及大型企业使用,芯片及系统用量是有限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标准的快速发展。
1993年公布了活动图像的编码压缩标准MPEG-1,该标准最成功的应用是我国的消费类电子产品VCD所形成的巨大产业,这是MPEG标准系列的第一次成功应用,在这次大淘金中获利最大的是那些专利拥有者和芯片生产商。
1994年发表了MPEG-2标准,该标准向下兼容MPEG-1,向上兼容HDTV的图像质量,它已广泛用于广播电视系统的数字电视节目传输,而在世界范围内形成的真正产业主流是消费类电子产品DVD,其中还出现了中间过渡产品SVCD, 这是MPEG标准系列在消费类电子产品界掀起的第二轮淘金热。
1998年11月公布了MPEG-4标准,随后ISO/IEC和ITU-T两个标准化组织共同推出了当前国际上最新的MPEG-4 AVC/ H.264标准,该标准是为了适应新的应用需求所做的适时调整与改进。网络时代已经到来,数字视频的网络化传输,将成为新一代数字电视的主流传送方式,IPTV将会有突飞猛进的发展。新的数字电视编码标准充分考虑了编码速率能够随网络条件自适应地进行调整,确保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下能够得到良好的图像,这一点在无线信道的传输情况下就显得尤其重要。新标准必将再一次引起新一轮的产业热潮。
在吸取了前二次的经验之后,提出由中国自主制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音视频编码技术标准就显得十分重要了。2002年6月,我国成立了AVS工作组,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内,审议了182个提案,先后采纳了41项提案,AVS视频部分于2003年12月定稿。AVS标准以当前国际上最先进的MPEG-4 AVC/ H.264框架为起点,自主制定适合广泛数字视频应用的中国标准,其中强调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充分考虑实现难度。由于目前AVS还只是中国自己做的标准,应当充分认识到要使AVS能在国际标准中立足,还需要得到全方位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