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 国家广电总局下达2006年“村村通”专项资金投资计划
6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06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安排1亿元投资,支持由于2005年国债资金规模核减而核减建设任务的有关省(区、市)5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通知要求,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