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年3月29日,泉州市广电局局长兼泉州市广播电视中心主任谢清海声称,该市已有3个试点小区,完成数字信号转换,推广由泉州广电主导的数字电视系统。
仅93天,利用竞争对手被中止测试项目的间隙,泉州广电已经在市区内迅速布点。
而此前被叫停的IPTV项目也并未完全夭折,泉州市广播电视中心已于2月23日,完成了网络电视系统及服务采购,抛开原先电信推广的IPTV系统,由泉州广电自己主导的IPTV系统也将逐渐推开试点。
数字电视火速抢位
“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发展数字电视对泉州老百姓更有利。目前我们和文广、泉州电信的合作时机已经过去。”对于泉州广电与泉州电信目前的竞争态势,谢清海对《第一财经日报》并不讳言。
而泉州电信方面不同意泉州广电上述观点。“IPTV是三网融合的最佳切入点和百姓最欢迎的电视形态。三家合作时机并未过去,如果合作,对三方、百姓和政府就是多赢。”4月1日,泉州电信新闻发言人王联乐称。
文广是我国目前唯一获得国家广电总局IPTV牌照的传媒集团。在泉州,文广与泉州电信的IPTV项目合作,由于被当地广电部门叫停,已处于止步状态。而在文广IPTV项目的另一试点城市——哈尔滨,用户人数已经达到5万户。
去年底,泉州广电发布叫停通告以来,时至今日,该通告仍在泉州广电官方网站上占据醒目位置。种种迹象表明,这一通告并非仅是简单履行广电的监管职责。而各媒体也因其中暴露出的种种矛盾将之称为“泉州事件”。
3月23日,忆及“泉州事件”,泉州广电社会管理科科长林其仁仍音调高亢。
“2004年中央两办联合发文要求加强互联网的管理规定,涉及境外节目的内容监管,要采取技术上的措施。电信虽然是搞内部测试,但是没办证、没总局批文。那个通告是我根据领导的意思起草的,局长前后改了三遍,发通告具体由网络传输中心负责操作。”
据了解,谢清海在三遍修改前,征求了法律顾问的意见。
林其仁称,泉州广电与泉州电信在IPTV上无法合作是“领导上的决策”,主要涉及到管理体制问题,“不管是文广还是电信,在地方开展业务,都要征得地方广电部门的许可,有牌照不是拿到全国什么地方都可以用的,如果这样,我们属地管理都不要了!”
他认为,广电电信各具其网,业务容易交叉,但1999年国务院已发文对广电系统、电信系统双方进行业务分工与规范,“新政策没出台前,还得维持老的,除非国家说可以放开竞争。”
“叫停”背后的经济驱动
但事实上,担心文广IPTV项目发展,抢走有望成为广电新经济增点的数字电视市场,是泉州广电急促发通告,狙击泉州电信IPTV项目的深层次原因。
据林其仁介绍,泉州广电2005年度各项收入近1.5亿元,比2004年度增长20%以上,其中电视广告收入7000多万元,广播2000万元。
福建省广电局社管理处处长周朝泉告诉记者,目前福建省广电系统营收主要来源有二:一是广播电视的广告收入,二是有线网络的收视费。“地市级广电局有线网络收视费普遍超过总体收入的一半以上,尤其是县级广电局,广告种类单一数量有限,收视费占比更大。”
如IPTV旁落他人,巨大的网络收视费也将落入他人口袋。
周朝泉称,泉州市广电局对市区数字电视建设投入已上亿元(包括网络改造、机顶盒等相应设备材料等项费用),但泉州IPTV测试数月发展1万名网络电视用户的速度,让泉州广电感受到巨大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