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广播电视工作是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长期以来,广播电视工作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村村通”工程实施以来,累计投资17.6亿元,解决了农村11.7万个已通电行政村、7000多万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问题,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村村通”工作不仅标志着我国广播电视事业进入了更广阔的发展领域,而且给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明显变化,使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村的干部群众能够更及时地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种信息,更好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同时,“村村通”工程还拉动了国内消费需求,带动了市场,促进了广播电视设备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可以说,“村村通”工作的意义重大,成效显著。在此,我代表国务院向在“村村通”工作中付出艰苦努力的广大广播电视工作者,向认真组织实施工程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对此给予大力支持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表示衷心感谢!
事实证明,“村村通”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和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的有力措施,是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村村通”工作。温家宝总理批示指出“让电视农业节目早日进入农村千家万户”,李长春同志批示指出“必须巩固‘村村通’的成果,省、市两级政府要承担起这个任务”。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和“村村通”工作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60号)对进一步搞好“村村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开创“村村通”工作的新局面。目前,我国仍有近48万个自然村、8000多万人口看不到电视、听不到广播,解决这部分群众看电视、听广播的问题是我们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我们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国务院已经批准,继续推进“村村通”工作,到2005年底完成新通电行政村和5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任务。这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十分艰苦,时间紧迫,需要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共同努力。第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筹规划,集中力量,相互配合,克服困难,全力以赴完成“村村通”工作任务;第二,要将下一阶段“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第三,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村村通”工作经验,进一步摸清底数,明确任务,分解目标,制订方案,落实责任,扎扎实实推进“村村通”工作;第四,要继续加大中央对“村村通”工作的投入力度,各地区对中央补助资金要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切实保障“村村通”工作顺利开展。